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申请资格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在加拿大拥有至少12个月的全职工作经验或相同工作时长的兼职工作经验,且职业类别属于NOC 0、A 或B。

1) 全职工作是指每周工作至少30个小时以上的带薪工作;
2) 任何自雇经验以及在读期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持有校外工作许可情况下积 累的工作经验不能计算在符合要求的工作经验内。

该工作经验必须是在持有合法工签下积累的。

符合相关工作对于语言的要求(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如果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属于NOC职业分类中的0和A类,那么语言必须达到CLB 7(雅思听说读写各6分);如果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属于NOC职业分类中的B类,那么语言必须达到CLB 5(雅思听说写各5分读4分)。